作家部落 张戬炜

    27、剥面皮

    bō miàn pí

    有一个人叫光时亨,公元1645年被南明弘光帝弃市。弃市,就是在商业步行街上、或者农贸市场上“咔嚓”,就地正法。

    这位光先生是安徽桐城人,崇祯七年(公元1634年)甲戌科进士,官至兵科给事中。“兵科给事中”这个官,从正五品到正九品,品级不定。当时此人属几品,本文不考。

    此人何辜?

    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农历三月初,李自成把山西大同打破了。崇祯皇帝在北京一看,明白,一把刀已经插到肚脐眼上了。怎么办?三十六计走为上,赶快回南京老家去。可这话不能自己说,最好有个大臣说出来,然后自己御笔一挥“同意”。既体面、又管用。于是就暗示一个叫李明睿的,让他提出迁都。

    李明睿倒是管用,说:“天命微密,当内断圣心,勿致噬脐之忧。”意思是肚脐上插刀子,一点都不好玩,我们走!

    就在大家都松了口气、准备收拾细软、回南京过日子的时候,光时亨涕泪乱抹、口水直喷、手舞足蹈地抢话筒:“列位世受皇恩,如今国家有难,不思忠君报国,上阵杀敌,反而唆使皇上弃城而逃,居心何在?不杀李明睿,不足以安军心民心!”

    崇祯皇帝一听,不好,这事论到列祖列宗了。只好顺坡下驴、就势一滚,坚决固守北京。

    那李自成是野地里的草,见风就长。崇祯这种金枝玉叶,怎能相较,只好自杀。北京城破了,按理说,光时亨不拼杀到死、至少也要投水而亡,以谢皇恩吧?可这小子是第一个出来投降的。李自成一看,不错,蛮懂清头的。你原来是兵科给事中,好,继续当着吧。

    没想到李自成“哗喇喇——”立马就败了。光先生一想,还是去找明朝皇帝,再弄个小官混日子吧。焉知南明弘光帝批下的文件上,不是官职,是“弃市”。

    对于这种人,常州人有三个字,叫:“剥面皮!”

    一直以为这三个字是口头语,没有什么文化含量。后来在典籍中,看到古人把“脸皮”写成“面皮”,顿时心生疑义——莫非“剥面皮”之说,是古汉语?

    先说“面”——

    面:《说文解字》里说:“本作�,颜前也。从�,象人面形。” “�”,是甲骨文字形,外框表示脸庞,里面是“目”字,表示人的五官。“颜前”,指人脸的正面。“脸”字,魏晋时期才开始流通使用,且只指两颊的上部。

    一例: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说孙晧残暴,言其“或剥人之面,或凿人之眼。”

    一例:《太平御览·卷三六五》引《裴子语林》:“王武子与武帝围碁,孙皓看。王曰:‘孙归命,何以好剥人面皮?’皓曰:‘见无礼于其君者,则剥其皮。’”

    一例:《太平御览·卷三七五》引《裴子语林》:“贾充问孙皓何以剥人面皮,皓曰:‘憎其颜之厚也。’”

    这三例说的是三国时吴国末代皇帝、投降晋武帝后册封为“归命侯”的孙皓,喜欢剥人面皮的事。

    一例:李延寿《北史·列传第二·后妃下》里说:“乐人曹僧奴进二女。大者忤旨,剥面皮。少者弹琵琶,为昭仪。”

    这一例说的是有位艺术家、在当时恐怕也属“德高望重”,向皇帝进贡两个女子。年纪大一点的,不听皇帝话,于是被剥了面皮。小一点的学乖了,给皇帝唱小曲、弹琵琶,封了个“昭仪”。

    《北史·卷八·齐本纪下第八》里记北齐后主高纬“尝出见群厉,尽杀之。或杀人,剥面皮而视之。”

    高纬,一般人不熟悉。李商隐的一句诗“小怜玉体横陈夜”,读书人都知道吧。如此香艳的事件,事主就是高纬。这家伙宠幸女人有一套,虐杀男人更有一套。

    《资治通鉴·卷第二百一十》里介绍我大汉特有品种——太监中的俊杰杨思勖,说他打仗凶猛:“凡斩首六万……然性忍酷,所得俘虏,或生剥面皮,或以刀剺发际,掣去头皮。蛮夷惮之。”

    此人一点不懂“缴枪不杀”之妙理,捉住俘虏就活活地剥面皮、剥头皮,活脱脱一个心理变态。

    或有人曰,这是酷刑、是屠杀,又不是常州方言里表达的“出丑”、“丢人现眼”的意思。

    对!上述只是表达了一个意思,就是“剥面皮”这话儿,是个古汉语。至于它是怎么进入常州方言的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疑似东晋时期、常州的邻居丹阳人葛洪撰写的《西京杂记》里,有这样一个故事——

    有一个人叫曹元理,精于计算。一天,到朋友陈广汉家去蹭饭。广汉说,我有两仓库米,忘记多少斤了,你给算算。曹大师用筷子在桌上划拉了一下,说:“东仓七百四十九石二升七合。西仓六百九十七石八斗。”后来,陈广汉清仓。东仓一点不差,西仓差了一升。一查,里面有一只大老鼠,“大堪一升”。过了两年,曹大师又到陈家蹭饭。陈广汉就说了这事。曹元理手搥桌子大呼,说老鼠与米不一样,我怎么没有算出来?我这个神算,这下“不如剥面皮矣!”

    诸位看官,“丢脸”、“出丑”叫“剥面皮”,那可是从1700年前的东晋时代就进入口语了。剩下的话,就不要我再说了吧。